专业号

制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、依法监督检查。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。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,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,指导、监督全民义务植树、城乡绿化工作;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、检疫工作;负责统筹规划全县林果业产业的布局,指导林果业发展工作和林果业产业结构调整。

负责森林、草原、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。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;负责林地草原管理,拟订林地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国家级公益林资源管理工作;负责草原禁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;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,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,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。

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。组织开展荒漠调查,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,监督并实施地区制定的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,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,组织沙尘暴灾害预防预报和应急处置。

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。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,研究提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意见,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、栖息地恢复发展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、防控、应急处置。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、驯养繁殖或培植、经营利用。

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。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;负责国家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地质公园、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沙化封禁保护区等规划、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;负责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管理;提出新建、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申报,参与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,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;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。

负责林业科技推广和培训,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,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交流与合作事务,承担湿地、防治荒漠化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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